石泉县统筹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合疗办等相关政策资源,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障办法》,切实解决特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问题。
该县明确农村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的,属五保户的,新农合报销后全部费用由民政部门支付。其他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凭合疗就医卡和《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在县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合规费用报销100%。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合规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剩余合规费用的65%由县民政局进行医疗救助,35%由新农合进行二次补助,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县外合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由县合疗办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付患者户籍所在镇卫生院给予全额大病救助,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由县民政局给予全额医疗救助。同时,建立落实特困人口大病就医预付金制度,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特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就医问题。据统计,今年累计为571名特困人口全额报销住院治疗费用320余万元,为2名特困人口预付医疗费用6万元。
(石泉卫计局 刘传刚)
编辑:朱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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